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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保险市场惩戒及退出保障机制

可喜的是,小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小国证监会、中阅保监会已经于2003年建立F金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确立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监管制度,即对金融控股公司内的相关机构和业务的监管,按照业务性质实施分业监管,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公司依据其主要业务性质归属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明确了各监管机构对其监管对象的信息收集与交流制度明确了就重大监管事项和跨行业、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跨境监管中的复杂问题及时进行磋商的制度,同时他们在2004年第l季度又召开了2004年第一次协调会,出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在产险公司个防产品的创新中,目前尤其需要解决的监管问题突出表现为:保险铲5银行卡对接问题、保险投资问题、投资分红类产品的监管问题等。
为了让监管考、消费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之间的博奔从非理性走向理性,使产品创新和市场化改革避免一波二折,必须建立对小遵守博奔规则的博奔方产生重大记忆效果、让恶性投机者的短期获利对义中、长期利签产生严重的负面效应、让保险市场各博奔方牢记博奔规则、让博奔备方的行为回归理性的保险市场的惩戒机制和退出机制。为了防止万一公保险市场主体倒闭时给我们这个不成熟的保险市场造成巨大的震动,还必须尽快建立保险市场的退出保随机制,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市场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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