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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要式是指合同的订立要依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进行。订立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在意外保险实务中,意外保险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书面形式主要表现为意外保险单、其他意外保险凭证及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书面协议。意外保险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是国际惯例,它可以使各方当事人明确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易于保存。
意外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意外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即被意外保险人取得意外保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意外保险费。
意外保险合同是诚实信用合同
鉴于意外保险关系的特殊性,意外保险合同对于诚实信用程度的要求远大于其他民事合同。可以说,意外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完全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因此,意外保险合同被称为“最大诚信合同”。
意外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
意外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即意外保险合同是在被意外保险人遭受意外保险事故时意外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合同。
意外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意外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意外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意外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不以意外保险费或其他实物的交付为必要条件。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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