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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被意外保险人、受益人介绍

投保人亦称要保人, 是为被意外保险人利益而承担向意外保险人投保并缴纳意外保险费义务的主体。
  投保人在意外保险关系中是义务主体。在所有的社会意外保险险种中,用人单位均为法定的投保人,具有向意外保险人强制投意外保险的义务。但在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也是投保人。例如,职工在用人单位为其投办意外保险之外另为自己投办某种意外保险项目,或自营劳动者自己投办意外保险。投保人的主要权利是,向意外保险人查验本单位缴费记录,要求意外保险人提供社会意外保险咨询,监督意外保险人工作,就与本单位有关的社会意外保险争议提请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其主要义务是,按规定参加社会意外保险,为被意外保险人投办法定项目的社会意外保险,按期、足额向意外保险人缴纳意外保险费,就意外保险合同条款向被意外保险人作如实陈述,接受意外保险人的检查监督。
  被意外保险人
  被意外保险人亦称受保人,是受社会意外保险保障,有权享受社会意外保险利益的主体。被意外保险人在意外保险关系中是权利主体,一般指已由用人单位为其投办或已由其本人投办社会意外保险的劳动者。其权利主要是,依法领取社会意外保险金和享受其他社会意外保险待遇,查询与本人有关的社会意外保险缴费记录,要求意外保险人提供社会意外保险咨询及其他服务,监督意外保险人和用人单位的社会意外保险工作,就与本人有关的社会意外保险争议提请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其义务主要是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意外保险费。
  受益人
受益人是基于同被意外保险人的一定关系而依法享有意外保险利益的主体。社会意外保险中的受益人一般只限于法定范围内的被意外保险人的亲属,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养老意外保险中,被意外保险人死亡后,其养老意外保险账户储存额中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的余额,可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二是被保人在医疗、工伤、死亡事件发生时,供养直系亲属依法享受规定的待遇。受益人的社会意外保险受益权,并不是就被意外保险人所得意外保险待遇分享利益,而是有权在被意外保险人所得意外保险待遇之外或者在被意外保险人死亡之后,按法定项目和标准获得物质帮助。这种权利实质上是被意外保险人权利的延伸和扩展。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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