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0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宣告机关事业单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职业年金制度。
《办法》的推出,意味着我国养老 并轨 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那么职业年金是什么?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特点有:
⑴职业年金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⑵职业年金的责任主体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职业年金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⑶职业年金以货币资产的形式存在,资金的本质属性是保值和增值,从而决定了职业年金资产对投资的内在需求。 可以说,职业年金对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待遇高低,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外,《办法》规定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