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记者昨获悉,省人社部门发布《关于建立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今后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出现当期赤字,可上调费率,运行有结余可下调费率,动态调整。此举将有助于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更好地保障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针对各地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不一、基金各自封闭运行的现状,《意见》进一步明确完善市级统筹,防范因参保人员生育率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给基金运行带来的风险。
当设区的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出现当期赤字,且全市累计结余可释放水平(即全市累计结余/全市当期月平均赤字)不足15个月时,可上调生育保险费率;当设区的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当期结余,且全市累计结余超过15个月平均支付水平(即全市累计结余/全市当期月平均支出)时,可下调生育保险费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上海保监局开展行业风险管理与防范培训
下一篇:安徽省农业保险覆盖率位居全国前列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终身寿险是什么意思?以太保盛世... 2026-02-05
  • 不记名团体意外险是什么意思?怎... 2026-02-03
  • 必须买的车险有哪些?5大险种全... 2026-02-02
  • 终身寿险和年金险的区别?以中国... 2026-02-02
  • 买保险哪个保险公司好?多种维度... 2026-01-26
  •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什么保险?怎么... 2026-01-21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