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保监会实行注册制度规范保险设立私募基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规范保险私募基金设立等行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国保监会今日正式发布《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立足支持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具体来看,基金发起人应当由资产管理机构的下属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可以由发起人、资产管理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的其他下属机构担任。
其次,明确市场化的运作机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建立股权激励、收益分成、跟进投资等关键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规定资产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持股基金管理人比例,以及基金发起人及其关联方认缴基金比例不低于30%,落实管理责任。
此外,贯彻“放管结合”原则。对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实行注册制度。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 保监会
上一篇:保监会推动资产支持计划业务常规化发展
下一篇:个人投资必须知道的七个等级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