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

近日,兵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兵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并逐步提高支付比例。
《意见》提出,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为参保对象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社会负担能力,合理确定大病保险保障水平,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随大病保险筹资能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逐步提高支付比例。
《意见》要求,确保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兵团大病保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大病保险 保险
上一篇:保监会起草了《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下一篇:银代代资管客户活动聚焦医疗第三方模式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