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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三县明年正式启动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医保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全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试点工作又有新进展,从明年1月1日起,青阳、石台、东至三县参保居民将可通过商业保险公司的服务报销医保。
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持续健康运行,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启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引入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居民基本医保。从2015年7月1日起,25个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已经并轨运行的统筹市县,启动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业务试点,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参与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试点期限到2017年12月31日,每年度评估一次。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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