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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发现部分投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投资理财信息咨询类中介机构属于一般性中介服务类企业,不属于金融机构,不能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开展需要相关金融监管职能部门颁发相应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存贷款业务、证券投资、理财产品销售、保险销售等金融业务。
最近,长沙市发现部分投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合法经营范围,打着“投资理财”、“民间借贷”的幌子,直接或间接违规开展金融业务,蕴藏着巨大的非法集资风险:有的直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有的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的虚假宣传,冒用金融机构名义发行理财产品、基金或股票募集资金;有的借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公司名义,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搞资金池,变相非法发放贷款;有的承诺向投资者支付高额固定回报,以“投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担保”名义变相用于发放贷款;还有部分不法分子公开宣传投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是工商部门批准的合法公司,隐瞒这类公司没有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事实,编造虚假的投融资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
投资理财信息咨询类中介机构的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金融秩序,严重损害了投资人利益,严重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有的甚至触犯了刑法,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坚决打击,并从严查处。
长沙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重提醒全市广大居民群众:从事投资理财时不仅要查验有关中介机构的营业证照及其经营范围,还要认真查验有关中介机构的各种金融业务资格许可证,选择具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商务部和省政府金融办颁发了相应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合法正规机构,拒绝高利诱惑,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有省政府金融办颁发了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也只能从事经批准的融资性担保业务,不能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非法吸收存款或非法发放贷款的投资管理类、P2P平台类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的,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并依法收缴《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理财 法规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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