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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黄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含壹亿伍仟万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财产 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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