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自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由公司财务部门发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执行,使用公司及下属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投资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上述资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的投资理财方式。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中的风险投资,公司不会将该项资金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公司将根据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六)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测试和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七)授权事宜
对审批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投资,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八)流程审批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3.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和会计核算;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核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并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运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