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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投资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增加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此次使用自有资金仅限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的投资品种,风险低。
4、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根据公司资金的安排和闲置情况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防范
公司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加强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本金的基础上能获得一定收益,较银行存款更具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4年4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截至2015年1月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36,600万元,已到期产品取得收益127.63万元,尚有20,000万元产品未到期。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水平。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增加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财产 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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