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在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人民6,000万元整,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该理财产品投资起始日:2015年4月13日,产品投资到期日:2015年7月13日,实际理财天数:91天,产品投资收益率:5.100%(已扣除销售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截至2015年7月1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62,904.11元,本金及收益合计共60,762,904.11元(大写:陆仟零柒拾陆万贰仟玖佰零肆元壹角壹分),已经汇入到公司账户中。
在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若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我们将及时对外公告。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80证券简称:金马股份公告编号:2015-046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马股份,证券代码:000980)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重大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