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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损失险的赔偿如何处理?(二)

(1)部分损失的赔偿 保险车辆部分损失的赔偿处理也可根据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之间的关系,将其分成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是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确定的,保险车辆发生部分损失后的期间内,保险人按照受损保险车辆的实际修复费用赔偿。计算公式是: 赔款金额=(实际修复费用一残值)X(1一绝对免赔率)二是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复费用,即: 赔款金额=(修复费用一残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x(1一绝对免赔率) 值得指出的是:有的公司的车险条款规定:各种车辆都可按车辆的实际价值投保,并按规定的车龄系数缴费,则可视作足额投保,一旦发生损失,也可以得到十足赔偿。 (2)上述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施救费用的赔偿比照上述车辆损失的赔偿方式,并在车辆自身的保险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若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4)赔偿处理案例 例l:保险金额为80000元,发生全部损失,出险当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为60000元,则按实际价值60000元赔偿。 例2:保险金额为60000元,发生全部损失,出险当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为80000元,则按保险金额60000元赔偿。 例3:保险金额为50000元,投保时新车购置价也为50000元,发生部分损失3700元,虽然出险时新车购置价为60000元,仍按实际损失3700元赔偿。 例4:保险金额为36000元,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值为45000元,发生部分损失5000元,出险时新车购置价为50000元,其赔偿金额为: 5000 X 36000/45000=4000(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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