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近日,怀孕不久的陈女士很想知道,我市生育保险政策是否有所调整,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时下高昂的产前检查费用又能否报销?产假期间津贴如何发放?
对此,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称,在2013年以前,职工生育医疗待遇基本政策是: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其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按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2010年开始,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难产医疗费用5000元以内,顺产3500元以内,按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报销;城镇职工基本生育医疗费用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应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2013年我市生育保险政策作了重大调整:过去生育保险待遇只有生育津贴补助一项,即顺产一胎补助800元、难产1200元,多胎每另加300元。政策调整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共有五项:计划生育费用、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因生育引起的相关疾病(合并症等)医疗费、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由于每个人产假天数不一样,生育补贴不一样,生一胎平均补贴13000元左右,多胞胎15000元左右,生育保险待遇新、老政策待遇对比翻了13倍。截至2013年末,我市直参加生育保险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共650家,参保人数33733人,全年享受各种生育保险待遇555人次,共补助284万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温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比例
下一篇:关于2014年淮北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