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甲类药品支付范围扩大

了解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甲类药品支付;原按照10%自负比例支付的46种乙类药品,医保支付比例调整为按照甲类药品支付。
据介绍,2009年11月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要求各统筹地区于2009年12月份开始执行使用甲类药品。经统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共753种。
其中,已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甲类(或参照甲类支付)的药品有678种,原属于《上海医保药品目录》按10%自负比例支付的乙类药品有46种,新增加的药品有29种。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对于本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来说,可以使用的医保甲类药品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有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将有所减轻。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内蒙古锡盟从三个方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下一篇:宁夏客人考察社区医疗保险工作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