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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通知

根据延吉市就业专项资金的实际情况,按照《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批复》(延市政函[2013]446号)文件精神,对2014年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相关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收据及社保存折)到居住所在社区办理社保补贴返钱申请手续。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其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一、办理范围:(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并未满3年的就业援助对象,可继续享受2014年社会保险补贴。(2)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援助对象,从2014年起开始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的和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力(在延吉市参加养老保险)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其余个体工商户视为正规就业,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4)下列两类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至退休:一是2008年底前认定并享受过社保补贴,目前达到4555年龄以上(女即时达到45周岁、男即时达到55周岁)“老四类人员”(即已认定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二是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初次核定享受社保补贴的4555就业困难人员。其他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办理时间:2014年11月24日注:退休人员按报表形式上报,上报时间为每周五3:30分由街道统一上报。2014年其他人员的审核名册表可按实际缴费金额填写留存,以备今后统计方便(此表社区留用,不用上报),以金保系统数据为准。城镇户口有营业执照的人员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如有注销证明,从注销日的下一个月开始享受补贴。如有疑问,请与电话2364050联系。
2014年11月12日附: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通知一、办理流程1、持劳务用工协议及相关证件到居住所在社区办理灵活就业补贴手续:2、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后录入金保系统(认真核对电脑序号)并拍照存档。(拍照材料: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收据、社会保险指定存折)3、返款时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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