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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向社会公开征求如何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

“您好,我们正在做活动,赠送您一份意外险……”类似的电话,可能不少市民都曾接到过。昨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人身保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不能赠送财产保险。所赠送的人身保险产品只能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且保险期不能超过一年。对每人每次所赠送保险的纯风险保费不能超过100元,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赠送保险不受此金额限制。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征求意见稿规定人身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出具纸质或电子保险单,如果赠送的人身保险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还应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应当将赠送的人身保险视同正常销售的保险产品进行管理,认真做好客户服务、保全和理赔工作,同时要根据监管规定计提准备金。
很多消费者在接到赠送保险的电话时,心里会非常矛盾,一方面不想失掉免费的“馅饼”,一方面又害怕对方是骗子,自己会落入“陷阱”。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可以仔细查看来电是不是保险公司统一的呼出号码,也可以致电该保险公司的全国客服热线,问问是不是真有这样的赠送保险活动。消费者还应认真了解获赠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额、保障期限、理赔手续以及被保险人、受益人如何确定等相关问题,考虑一下这份保险是否真为自己所需。
投保以后,消费者还应记下保单号并告知家人,以便出险时作为索赔凭据。 赠送保险时,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要求消费者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后期,保险公司大多会将这些客户信息汇总整理,从中筛选潜在客户,以便向其进行其他产品的营销。但如果对方还要求提供银行账号、社保账号等,消费者就必须提高警惕了,因为这很可能是不法分子打着赠送保险的“幌子”,在套取个人敏感信息。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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