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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最近,省、市相关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又出新政策。
一是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15年度河南省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年人均90元。
二是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2014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参保居民,在保险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累计补偿及各项社会救助等三方支付金额后,个人自付费用起付线从2013年的3万元降低到2014年的2.5万元。
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余资金总量控制。为避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超支或累计结余过多,要求统筹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25%以内。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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