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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理财保险经纪人和家庭理财保险代理人的区别

严格说来,理财险经纪人和理财险代理人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
一、隶属关系不同
  理财险经纪人属于理财险经营行业,而理财险代理人则不属于这一行业;理财险代理人是作为理财险人的代理人,而理财险经纪人则为投保人的代理人。
二、身份不同
  理财险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理财险企业的名义进行理财险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归属于理财险公司;而理财险经纪人则是受投保人之托,办理投保、索赔等手续,是以投保人的代理身份从事理财险经营活动的。此外,从理论上讲,经纪人是被理财险人或投保人的代表,而不是理财险人的代理人。但实际上,经纪人的行为,既为被理财险人办理了投保手续,又为理财险人招揽了理财险业务。可见,与理财险代理人不同,理财险经纪人处在理财险人与被理财险人两者的中间地位,有着双重身份,而理财险代理人仅仅是理财险人一方的代理人。
三、权限不同
理财险代理人的权力有约定或明示的权力,即在代理契约中理财险人授予的权力;理财险代理人还有默许权力。即依法律规定,为尽其职责通常所必须采取的行为,也视为其应有的权力,代理人依约拥有接受业务,出立保单、代收保费或代理处理赔案等权限。理财险经纪人虽然以双重身份出现,但他只能在被理财险人授权范围内行使投保、代缴保费、代为索赔等的权力,就是说理财险经纪人的行为尽管与理财险合同关系双方有利害关系,但其只能约束被理财险人,而不能约束理财险人。另外,因理财险经纪人疏忽而使被理财险人遭受损失,则由经纪人自己负赔偿责任。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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