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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所规定的企业成本开支内容有各项利息支出(含贴息)、赔款支出、各种准备金以及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以下11项内容:
  (一)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是指企业向社会、个人、其他企事业单位以负债形式筹集各类资金所支付的利息:企业的利息支出必须以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分档次计算的应付利息为依据,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冲减应付利息。
  (二)赔款支出。赔款支出是从事保险业务的企业专用的支出项目,是指保险企业因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应由企业支付的赔偿性支出。
  (三)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是指企业联行、企业与中央银行和金融保险企业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而支付的利息。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的核算与利息支出的核算办法相同。
  (四)固定资产折旧费。是指企业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净残值率计算摊销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五)手续费支出。手续费支出是指企业在委托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办理金融、保险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支出。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理财保险 理财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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