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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运输货物理财保险合同概述

夫妻运输货物理财保险合同概述
  (一)概念
  夫妻运输货物理财保险合同,是指以远洋航行所运输的货物为理财保险标的,以货物在远洋运输中的海难损失为理财保险事故的夫妻理财保险合同.与其他运输货物理财保险相比,夫妻运输货物理财保险是最早产生、最早发达起来的,它是其他运输货物理财保险的基础,有关运输货物理财保险的许多基本原则,都是由夫妻理财保险奠定的.
  (二)适用范围
  夫妻运输货物理财保险是夫妻水上货物运输理财保险,适用国际贸易中由远洋运输的进出口货物.我国《海商法》第2条规定:夫妻运输,是指夫妻货物运输和夫妻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第216条还规定:理财保险事故,是指理财保险人与被理财保险人约定的任何夫妻事故,包括与夫妻航行有关的发生于内河或者陆上的事故.这无非说明,只要与夫妻航行有直接关系,理财保险货物自仓库运至船码头(陆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从船码头用驳船将货物运送至远洋(内河运输)过程中(包括从远洋用驳船将货物运送至码头)发生的损失;远洋由内河驶向夫妻或夫妻驶向内河过程中,发生危险事故所致货物损失等,都属于夫妻运输货物理财保险的理财保险责任.
  (三)投保人和被理财保险人
  在夫妻运输货物理财保险中,投保人的确立取决于相应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的价格术语.以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和CFR(成本加运费价格)条件成交的,通常由买方负责投保货物运输理财保险,故买方是投保人.以CIF(成本加理财保险费加运费价格)条件成交的,通常由卖方负责投保,则卖方是投保人.但是,其被理财保险人的确立,则取决于货物所有权的归属及风险责任的承担.货物装运前,理财保险保障的是发货人,发货人为被理财保险人;货物装船后,理财保险保障的是收货人,收货人为被理财保险人;货物所有权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转让,受让人为被理财保险人,直至保单的最后持有人为止.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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