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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险费的退还简称退费,是指理财险人将全部或部分净理财险费退还给被理财险人.按照中国理财险条款第7条规定,退费分为三大类,即被理财险人退保退费、理财险合同提前终止退费和停泊退费.
  1.被理财险人退保退费
  如果理财险责任尚未开始,理财险人应退还全部净保费,但可以另行收取手续费.理财险责任开始后,按本条规定,理财险人将净保费按日比例计算退还给被理财险人.但是,本规定不适用于本条款第6条第3款,即当在货物、航程、拖带、救助等方面违反理财险条款的规定,所导致的理财险责任自动终止的情况.
  2.理财险合同提前终止退费净理财险费是从被理财险人交缴的总理财险费或毛保费中扣除经纪人佣金和各种手续费,如回扣后,理财险人实际所得的理财险费.无论哪一种退费,均只退还净理财险费.这是指在本条款第6条第(2)款规定的船级或船级社改变而导致理财险自动终止的情况下,剩余期间的净保费应按日比例计算退还给被理财险人.
  按日比例计算退费的公式是:应退保费二(理财险金额X理财险费率-佣金等税费)x向甲  3.停泊退费
  在理财险人同意的港区内连续停泊达30天以上时,不管是为了在船厂修理还是为了装卸货物,理财险人按停泊天数将净保费的一半(50%)退还给被理财险人.但是退费要在理财险期限终止后结算.该规定不适用于全损,当理财险在理财险期内发生全损,尽管在此之前已经停泊超过30天,理财险人仍不予退费.港口停泊的时间是指理财险抵达港口检疫锚的等待检疫开始到重新启航止,包括该期间的移位,进出船坞、船厂以及修理的时间,但不包括在上海长江口处锚的的停泊时间以及在夫妻类似锚的的停泊时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财险 理财险 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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