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第一,明确规定保险基金的来源和分扭比们.该县农作物合作保巴的基金由农民,乡镇企业、县财政和民政厅四方分担.为体现以农民自我保障为主的精神,保险费由农民负担40%,乡镇企业以工补农分担15%,县政府分担20%,省民政厅分担25%.
  省民政厅1987一工989年补贴的经费,在县救灾合作保险基金会成立时一次性拨付.县财政、乡镇企业补贴的经费于每年4月1日前划拨至县救灾合作保险基金会.农民负担的保费,结合粮食定购收缴.
  第二,明确规定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保险基金由县农村救灾合作保险基金会单独立户,建帐,掌握使用和管理.在不影响及时赔付的情况下,可提取部分用于生产投资,以壮大保险基金,增强补偿能力.还可在资金的增值中提取一部分,用于奖励防灾成绩显著的投保单位和个人.
  第三,明确保险责任的承担.收取的保费除正常赔付外,当增殖积累到300—400万元,能应付较大自然灾害时,国家不再补贴,由县自保.在保险前期内,如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收取的保费不足以赔付,县基金会可向省救灾扶贫基金会借资.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农作物合作理财保险拟定方案
下一篇:组织投保和定损理赔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