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现代社会理财保险体系的诞生地。 现代的德国社会理财保险法是以俾斯麦时期的社会立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
在德国,社会理财保险是国家为有参保义务的个人设立的一种保障体制,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义务理财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理财保险由养老理财保险、理财理财保险、医疗理财保险、护理理财保险和工伤事故理财保险等五项法定险种组成。
社会理财保险是一种法定的、大多数人必须按强制性规定参加的义务理财保险。所有职员、工人、学徒、理财者、退休人员和大学生均有投保义务。其中,理财者的社会理财保险由国家承担,退休人员和大学生只有义务参加法定医疗和护理理财保险。政府官员没有参加法定社会理财保险的义务。雇主有义务在雇用员工后的天内,向法定的医疗理财保险公司申报登记,为员工投保5项法定理财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