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的利:会效益和㈠身效益,目前在保险理论界众说纷纭。我们认为保险的社会经济效益和保险自身的经济效益的关系,是全局和局部,整体和个别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保险的社会效益和自身的效益基本上是一致的。自身效益是社会效益的基础,社会效益是自身效益的前提,只有自身效益提高了,提高社会效益才有保障;反之,在取得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可取得保险自身的效益。如果二者出现矛盾时,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使保险的自身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因为我国保险事业的根本任务是组织经济补尝,防止灾害损失,为生产服务,为群众服务,而不是为了追求自身的利润。
以尽量少的消托,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既是保险计划管理的c的和扯小;11发,:i,又是保险汁划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保险计划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保险的经济效益问题。因此,在考核与评价的过程中,必须以保险经济效益为核心,目的址为丁进一步提高保险的经济效益,更好地使保险事业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