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济决策的方法大体上可分为主观决策法和计量决策法两大类。
主观决策法是在保险经济决策中充分发挥人的智慧的方法。它的核心是直接利用人们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在保险经济决策的各阶段,根据已知情况和现有资料,提出决策目标、方案,参数,并作出相应的评价和选择。它适用于受外界影响较大、因素复杂的战略与战术问题的决策。这种方法灵活、简便,而且还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保证保险经济决策的顺利进行。但这种方法严格论证差,主观成分强,所以在经济决策中,应把主观决策法和计量决策法结合起来运用。
计量决策法是建立在数学模式基础上的决策方法。它的核心是把决策的变量与目标以及变量与目标之间的关系,用·数学关系表示出来,即建立数学模型。然后根据决策条件,通过计算(复杂问题要用电子计算机)求得决策答案。计量决策法主要适用于重复出现的能够计量的程序性决策。下面主要介绍一下不同确定程度下的计量决策方法。确定型决策方法确定性决策是决策者对所决策问题的未来发展有把握,即在事物的未来状态是完全确定的情况下,来选择满足目标要求的最优方案。确定型决策方法虽然很多,但较简明,在保险经济决策过程中,价值分析法常被人们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