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报案: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根据当时当地的交通条件和通讯水平而定。有24小时、3天、7天等规定;报案者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亲属、被保险人所在单位以及其他人员。报案可以采用口头、打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
B.索赔:即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有时可以立即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大多数情况下,被保险人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才能确定残废程度或确定支出医疗费数额,因此,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为此,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都规定了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只要在此期限内(一般是3个月至,年),就不会失去要求赔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必须提交以下单证:④保险单(如果团体投保,还应提交被保险人名单);⑥死亡证明(请求给付死亡保险金时提交);④残废证明(请求给付残废保险金时提交);医药费报销单(请求给付医疗保险金时,应提交医疗费支出的原始凭证);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