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保险理赔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因原则

两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险公司承担人们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保险责任的保险。A与B遭遇的不幸看似相同,而在遭遇人身意外伤害方面的程度和结果却不同。对此判断的依据是保险理赔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指危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结果的形成,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近因”,保险公司才对损失负补偿或给付责任。这里的近因,不是指时间或空间上最接近损失或事故的原因,而是指直接促成结果的原因。倘若近因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则损失事故为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则应负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否则,就无责任,就不赔付。由此可以判断:首先,A的死亡是车祸,属单一原因的近因,属于被保险危险,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其次,B死亡的近因是急性心肌梗塞,因意外伤害(车祸)与心肌梗塞(疾病)没有内在联系,心肌梗塞并非由意外伤害所造成的,故属于新介人的独立原因。这个新的独立的原因为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即使发生在被保危险之后,由除外责任所致的损失,保险公司无赔偿责任。
  因此,本案中,车祸属保险责任,急性心肌梗塞不属于保险再看该近因是否是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范围。如果属于明确列出的除外责任,则不予赔付。可见近因原则的重要性。近因原则属于保险的基本原则,对保险双方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理赔 保险理赔 保险
上一篇:《保险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下一篇:保险理赔要充分考虑近因原则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