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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责任的先后次序如何分类呢

依保险责任的次序分类 根据保险责任的先后次序,保险合同可分为两类: (一)原保险合同。原保险(Originalinsurance)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标的如有损失,由保险人直接负责赔偿。我们通常所说的保险合同就是指这一类。 (二)再保险合同。再保险(Reinsurance)合同是指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即:保险人(原保险人)将所承保风险的一部分或全部转向其他保险人(再保险人)再为保险,借以减少自身的责任,保证经营安全,由此而订立的保险合同即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还有其它多种分类方法,如根据所保障风险的不同,分为单一风险保险合同和综合风险保险合同西种。单一风险保险合同(Single—risk policy)也称列明危险保险合同(Named—perilpolicy),系指只对所列明的一种或几种风险承担保险责任的合同。综合风险保险合同(Comprehensivepolicy)也称一切险保单(All—riskpolicy),系指对除合同中列举的不保风险以外的风险都承担保险责任的合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保险责任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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