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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火灾理财保险的概念
  团体火灾理财保险,是以企业及其他法人团体为理财保险对象的火灾理财保险.它是火灾理财保险的主要业务来源.在国外,通常直接用火灾理财保险的名称.在国内的各种理财保险学书籍中,通常用以往的企业财产理财保险来取代火灾理财保险的名称.然而,企业财产理财保险从理论上似乎不能包括非企业法人的财产理财保险在内,加之企业财产理财保险这一险种在我国已经成为历史上,被财产理财保险基本险、财产理财保险综合险所替代,因此,本书采用团体火灾理财保险的名称.
  在团体火灾理财保险经营实践中,工商企业构成了主要的理财保险客户群体.凡是领有工商营业执照、有健全的会计账册、财务独立核算的各类企业都可以投保企业财产理财保险,其他法人团体(如党政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科研机构、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剧场以及文化艺术团体等)亦可投保团体火灾理财保险.至于个体工商户,包括小商小贩、夫妻店、货郎担、家庭手工业等个体经营户,不属于团体火灾理财保险范畴,他们只能以家庭财产的投保人身份投保.因此,团体火灾理财保险强调的是理财保险客户的法人资格.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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