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未取得驾照、驾驶不合格的车辆是不属于意外保险责任

某设备安装公司为其员工投保了团意综合险,某一员工发生了交通事故死亡。经过是这样的:2007年8月9日,河南郑州一驾驶员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一中型普通客车在新港东路东向西车道由西向东行驶。00时10分,行驶至新港东路磨碟沙路口对开路面,在直行过程中与东向西由死者驾驶的无号牌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死者受伤送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受害人不配合治疗而死亡赔偿纠纷案
下一篇:如何认定保险合同中有关赔偿处理范围的条款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