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无驾驶资格、肇事逃逸情形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2010年6月2日,方某驾驶机动车与行人高某发生碰撞,造成高某受伤死亡,肇事后驾驶人方某驾车逃逸,被查获归案。此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调查,认定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高某无事故责任。本案人伤总损失费用为23 5967.69元,其中医疗费3351.69元、死亡赔偿金221 960元、丧葬费10 656元。因高某家属的不到方某的全部赔偿,遂将方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判决】一、 本案交通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确认为:高某抢救费3351.69元、死亡赔偿金221 690元、丧葬费10 656元等各项费用共计为235967.69元。 二、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120 000元项目内向高某家属支付抢救费和死亡赔偿金。三、 被告方某除已经支付的60 000元和借给原告的现金外,在向原告支付26 648.31元。 四、 上述费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完毕,本案的受理费1550元,由被告方某承担。驾驶员肇事逃逸,没有保护事故现场,导致事故处理部门无法勘查现场,从而对事故发生的事是难以认定。由于驾驶员肇事逃逸,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伤者的伤情会加重,以至于造成伤者死亡,从而扩大了事故损失。逃逸的目的是逃避责任,是故意违法犯罪行为。因此,驾驶员肇事逃逸,漠视人的生命、威胁人身和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坏,属违法犯罪行为,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尽管如此,驾驶员肇事逃逸不在交强险责任免除条款中,保险人仍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驾驶 保险人 保险
上一篇: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 引发保险拒赔诉讼
下一篇:交强险尚未生效 保险公司仍需赔偿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