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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给货车投保时只进行了主车投保,而挂车没有投保,因此驾驶员在挂车的车顶不慎坠落死亡,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  2011年10月26日,某运输公司和厦门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投保车辆的车牌号为闽C14780,是大货车的主车。  2011年11月3日,大货车的一名驾驶员在大货车的挂车上不慎坠落身亡。  该运输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但是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认为,该驾驶员是从挂车上摔下来的,而不是从购买了保险的主车上摔下来,挂车有独立的车牌号为闽C5053挂,却并未投保。  思明法院认为,驾驶员是在挂车的车顶坠落受伤致死,并非在主车的车顶坠落受伤致死,故保险公司无义务理赔。 综上可以看出,货车投保时,不仅要投保主车,挂车也应该投保,这样才能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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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保险公司 保险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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