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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释明停运损失不赔条款的可以免责C

一直以来,保险业的“无责不赔”霸王条款备受各方的关注,监管部门对此更是十分重视。据调查得知,某保险被质疑仍执行“无责不赔”霸王条款。   针对车主们反映强烈的保险行业“无责不赔”霸王条款,早在两年多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对“代位求偿”作出明确 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对无责方先行赔付。时至今日,这一规定并未落到实处。媒体16日曝光云南某保险一名客户理赔难问题,媒体人17日了解的信息表明,济 南某保险仍在坚持“无责不赔”霸王条款。  据媒体报道,云南吴先生驾车行驶中被货车追尾,车辆严重受损。对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吴先生 投保的某保险因此拒绝理赔,要求吴先生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远在外省的对方保险公司一拖再拖。在律师的帮助下,吴先生通过司法程序向某保险索赔,一年 半后法院判决某保险向吴先生赔付6万多元,但吴先生却高兴不起来,一方面时间成本很高,另一方面仅律师费等打官司相关费用就占了理赔款的三成。   吴先生遭遇的理赔难就是保险业饱受诟病的“无责不赔”霸王条款。17日,媒体人以“无责车主需要理赔”的名义联系到济南某保险理赔部门,工作人员称 “你没有责任,就应该对方保险公司赔。”媒体人表示理赔遇到麻烦,询问某保险能不能代位求偿。工作人员称“你可以打对方保险公司电话投诉,让他们把理赔 款支接打给你,我们没办法解决”。媒体人再次表示,央视16日已经针对某保险理赔难问题进行曝光,某保险在理赔流程方面有无改进?对方称“没有接到通 知”。  媒体人随后拨打某保险总公司客服电话,工作人员也表达了向对方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的处理意见。  “按照保险 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对无责车主先行赔付,再行使代位求偿权利,向对方的保险公司追偿。但现实操作中,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很难追偿,所以我们没有大力宣 传代位求偿。”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海潮告诉媒体人,保险公司追偿难有很多客观原因,比如保险公司不是执法部门,也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来做这件事, 追偿的成本太高。尽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12年即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明确了无责方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义务,但保险业一般仍是“有责赔 付”,即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理赔。“无责赔付的确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果运作起来也会出现一些无法预料的复杂状况,比如无责方可能和责任方私了之后,再制 造假证向保险公司索赔,道德风险防不胜防。”  如果无责车主遇到理赔难,王海潮建议济南车主可以向保险行业协会反映,协会将协调双方保险公司尽快解决问题,如果肇事车主逃逸,只要无责车主持有权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协会也将要求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先行理赔。 据上述案件可知,尽管中保协已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要求保险公司对无责方先行赔付,但这一规定却并未落到实处。虽然无责赔付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其道德风险却防不胜防。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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