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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能否双重索赔?

对于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保险对象、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以及赔付概念上,其中人身保险的合同期限一般比较长,而财产保险期限比较短,所有广大投保者在选择保险类型时一定要弄清所买产品的具体内容。  一、保险对象不同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对象,简单讲是以“人”为保险对象;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对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和农业保险等),简单讲是以物“为保险对象。  二、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不同  由于人的身体和生命无高低贵贱之分,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所以保险公司在承保人身保险时,投保人购买多少保险金额由双方约定,而且可以在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医疗险除外)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应与所保财产的实际价值相等,不能超额投保和多家重复投保。  三、赔付概念不同   在人身保险中,当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以双方约定的保险金额为基础给保户保险金的形式叫“给付”。如果是因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保户既可以从寿险公司 获得保险金,又同时可以从肇事者处获取赔偿,而保险公司不得干预,也没有从第三方索取赔偿的权利,保险术语叫没有“代位求偿还权”;在财产保险中,当发生 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方式叫“补偿”。如果是因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在履行赔偿义务后,有权以保户的名义向第三方进行追偿,而保户不得再从中 获益。所以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公司具有“代位求偿权”。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具体区别已经在上面做了详细的介绍,相信您对此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其中值得投保者注意的是:人身保险一般具有储蓄性,而财产保险没有,所有您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弄清保险产品的具体保障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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