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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己的车轧死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王瑞李亮开车出门办事,在高速上撞到隔离带发生了事故,他停下车走到车尾,准备到后备箱拿三角警示牌。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后面一辆车突然撞了上来,李亮的车发生大幅度旋转,直接将李亮撞了出去,最终导致其抢救无效身亡。事后,李亮的父亲到保险公司索赔,却多次遭拒。他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该案在秦淮法院开庭审理。2013年10月1日,22岁的李亮开着车子出门办事,他在途经宁洛高速太和县境内时,不慎撞上了高速公路中间的隔离栏,造成车头和护栏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李亮赶紧下车,一边报警一边打开后备箱,准备将车内的三角警示牌拿出来,放到车后提醒其他车辆。然而,后面突然冲上来一辆轿车,撞上了李亮的车尾,李亮车子随即发生180度以上的旋转,直接将站在车尾左侧的李亮撞了出去。  事故发生后,后一辆车的司机张岚立即报警。由于李亮伤势过重,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认定,李亮和张岚各承担一半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李亮并非被张岚的车撞死的,而是因自己的车受到撞击后发生旋转,再撞上了李亮致其身亡的。  争议焦点  李亮算不算“第三人”?  由于张岚对此次事故负有一半的责任,她很快通过保险公司对李亮进行了赔偿。可是李亮是被自己开的车撞死的,其父亲李伟拿着保险合同到当初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告诉他,李亮是车辆的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根据相关法律和条例规定,被保险人是责任主体,第三者是权利主体,同一人在同一保险中,不能既是被保险人又是第三者。  李伟认为,儿子被撞时人已经在车外,相对于车辆来说应当视为第三人,因此保险公司应进行赔偿。  为此,李伟多次找到保险公司索赔,但都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项费用总计30余万元。  目前,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庭审当天法官未当庭宣判。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公司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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