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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险即车辆附加自燃损失险,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发生自燃应立即离车,并拨打119火警,保险公司一般要有火警的出警证明才可理赔。在汽车发生自燃后,投保人可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向工作人员报车牌、发生意外的时间、地点、原因,保险公司技术人员到现场对车辆进行鉴定后,确定为自燃的便可以理赔。  但业内专家特别提醒投保人,保险公司并非对所有投保的汽车自燃都实行全赔。根据实际情况,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通常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如果投保人车辆全部发生损失,则可以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理赔,而如果只是部分损失,则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而施救费用也是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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