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又到了给爱车续保的时候?面对市面上五花八门的车险产品,到底该选择哪家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增加或剔除一些险种?怎样才能做一个精明的“老”车主,让续保最划算呢?不妨看看下面这些功课你做了没有。 保险要“因车制宜” 选择...汽车投保注意事项简单点讲:1、4S店购买车险防被坑;2、购买电话车险要货比三家;3、多问多看,选择理赔时间短;4、“三忌”:不足额投保、超额投保和重复投保。汽车投保时友情提示:1.保险车辆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2.投保人应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3.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要求承保档案是否有错漏,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4.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5.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6.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可以使被保险人得到连续的保障。7. 在交清保费的同时要得到保险公司统一格式的保险单正本、保险卡和保费收据;保险卡上要列明出险后需立即拔打的报案电话。 汽车投保时应该注意什么事项第一、莫重复投保。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款。 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第二、莫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第三、莫保险不保全。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真的车辆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他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补偿。第四、注意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