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出险后需要维修和理赔怎么办?在传统模式下,车主将车开到4S店或修理厂等第三方机构,定损、维修以及向保险公司理赔都由第三方代理,车辆修好后车主开走就可以了。而从7月1日起,四川省新出险的汽车理赔案将实施新模式,保险公司必须将赔款全额转账到被保险人实名账户,4S店或修理厂代领赔款必须经过严格的委托程序。随着四川正式实施这一新政,车险赔款直接到保险消费者手上的制度也基本覆盖到全国。车主李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闹心事。她的车去年发生过一起小事故,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她全权委托给修理厂进行定损、维修和理赔,汽车修好后她直接开走了。表面看来一切顺利,但今年在续保时,李女士被保险公司告知保费大幅上涨,李女士不解,保险公司表示由于去年她出险次数多,风险太大,并且这些出险及理赔记录在查询系统中都有记录。经过深入了解,李女士才知道自己的车被修理厂恶意利用制造假交通事故,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充当了骗保工具。从小编对多位车主的采访情况来看,不少车主只知道车辆出险后保费要上涨,但是对具体的上涨标准、出险次数与上涨幅度的关系并不清楚。“保险公司告诉我们要交多少保费我们按照金额交就行了。”尽管小编的一位朋友已经是老车主了,但是对保费却有些糊里糊涂。而她的想法在车主中并不鲜见。对此,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发布《机动车辆保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实务规程及自律约定(修订案)》规定,保险公司的车险赔款应当转账支付至被保险人(或责任保险第三者)的同名银行账户。不得将车险赔款转账至汽车维修单位(特约维修站、综合性修理厂、汽车美容店等)以及汽车销售企业、代理公司、经纪公司、担保公司等。若第三方机构要代领赔款,必须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财险工作部副主任黄旭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推出这一新政策能有效规范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赔款支付行为,充分保障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避免第三方机构恶意骗保、隐瞒真实出险次数等的情况。在小编的采访中,不少车主反映与保险公司联系主要基于两种情况,一是交保费,二是车辆出险报案,平时的接触并不多。而赔款新政实施后,保险公司加强与客户的联系成为必然。为使新政顺利实施,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一套完善的配套办法,例如,要求保险公司录入赔案信息时,理赔系统应当强制要求录入被保险人账户及账号信息;理赔系统应当能够自动识别录入的被保险人账户户名与保险单上记载的被保险人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强制要求更改等。而针对很多车主担心的流程改变会不会很麻烦,或者保险公司赔款若不能及时到位,自己必须先行垫付修车费给4S店或修理厂等问题,黄旭东表示,通过一系列配套措施,车主的担心将不存在。同时,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新政策也有利于其防范和化解理赔环节风险,防止4S店或修理厂恶意骗保,给保险公司造成损失,从而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