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车险改革后,保费的确定方式由原来的新车购置价改为投保时的实际价值。当投保车辆发生全损时,按照投保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付。举个例子:过去,一辆购买时为20万元的轿车,一年后市场估价16万元,投保时仍旧按照20万元的新车购置价支付保险费用,理赔时却只按16万元进行赔付。改革之后,车主只需按照实际估价16万元来支付相应保费,对应的赔付也在16万元左右。这样一来,车主降低了保费支出,从根本上解决了“高保低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