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保监会统一部署下,2015年6月1日,黑龙江等6省市作为第一批改革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2016年1月1日,天津等12省市作为第二批改革试点地区全部完成新产品切换工作。按照保监会安排,江苏作为第三批改革地区,也是最后一批,将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商业车险改革配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