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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与交强险联动,提醒车主远离酒驾

最近读到一条新闻,从2011年2月1日起,重庆将正式实施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酒后驾驶将导致交强险费率上浮,最高上浮幅度可达60%。这意味着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了要接受法律制裁外,还将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
其实,早在2010年9月1日起,湖南省交强险费率浮动在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基础上,就开始增加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因子。上年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上年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上浮30%。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15%+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现今湖南省的交强险最终保费计算方式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
酒驾出险不仅是保险公司拒赔的一大理由,而且现今与交强险挂钩。同时,保费与酒驾联动,可以震慑酒驾者,减少“醉车”上路,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因此,为了自己安全,还是为了减少保费,作为有车一族的我们都应该远离酒驾,安全驾驶。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酒驾 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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