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保监会披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自2013年3月起,牵引车所投交强险将对挂车的保险事故进行赔付。近日,保监会披露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了这一保险责任。
据了解,国务院新修订的交强险条例明确指出,挂车不投保交强险,并新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据了解,此前车主与保险公司常将牵引车与挂车的交强险混为一谈,由此引发的理赔纠纷时有发生。2010年,保监会发文表示,主挂车均应投保交强险,并明确挂车费率为牵引车的30%。对于挂车交强险,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对于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各保险公司均应严格按两个责任限额累加进行赔付,即主挂车交强险实行双投双赔。
此次新条例明确挂车免投交强险,无疑为牵引车车主节省了一大笔费用支出,不过牵引车与挂车累计赔付的金额仅为交强险限额。对于损失超限部分,新交强险条例指出,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这将由商业车险来进行弥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车险保费上浮将与交通违章挂钩!
下一篇:有关一些车险理赔的知识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