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保险公司如何赔付汽油洗车引起车损人亡案

【案例简介】2000年9月20上午8时许,×市公汽公司司机朱×为便于对所驾中型客车进行例行保养,将车从车库驶出,停放于车队大院内。用水冲洗客车后,朱×打开引擎盖发现引擎较脏,便找来鬃毛刷和一小桶汽油对发动机实施洗刷。数分钟后,发动机突然起火,并很快引燃了朱×沾有油迹的工作服和小桶内的汽油。当朱×携带着火的油桶绕出车门,直奔距停车地点10余米外的泥浆池时,全身已被引燃,在场职工用稀泥浆迅速扑灭朱×身上的火苗,并紧急送往医院。经医院检查,朱×身上有60%的烧伤面。朱×于次日7时30分死亡。
案发后,公汽公司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在经过现场查勘后,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出具了报告称:为使被保险车辆不受重大损失,司机朱×将油桶抱出车外,造成严重烧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失950元。
【案例分析】围绕本案的赔付问题,保险公司内部产生了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不对司机朱×的死亡负赔偿责任。理由是:(1)朱×用汽油洗车,严重违反了有关操作规程的规定;(2)公汽公司虽为朱×投保了1万元“驾乘人员责任险”,但该险种的保险事故必须发生在车上,而本案朱×是死在车下,其不属赔付之列。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赔偿全部损失共1.095万元。理由是:(1)本案发生火灾属意外事故。用汽油洗车而引发火灾,虽有违反操作规程之说,但在法规上未明文规定,因此不能概而拒赔,而应区别汽油燃烧发生火灾的直接原因。本案中的朱×从车库将车开至院内,只不过10余米行程、几分钟时间,此时客车引擎温度很低,最高不会超过40℃左右,其与热车引擎用汽油洗后的温度相比低了许多,此温度不足以使汽油自燃。因此,本案起火是因洗刷中,金属铁皮触及电路搭铁起火所致,属意外事故;(2)朱×虽死于车下,但其是为保护保险标的而引火身亡的。
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保障您的生活。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公司 保险
上一篇:第三者责任险不赔付情况——肇事司机无责任
下一篇: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不负责赔偿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