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南京市政府同意,由该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包括城镇老年居民、城乡缴费人员、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310元。调整待遇部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据悉,属于此次调整待遇范围的领取待遇人员(即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为37.93万人。截至2014年底,南京市享受征地保障待遇的人员共有13.86万人,其中市本级(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享受征地保障待遇的人员共有3.9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