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酒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喝酒更是亲朋好友聚会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小酌怡情,但喝酒后的一些行为如酒后驾驶、聚众斗殴等,不仅破坏了喝酒的兴致,更可能触犯法律,惹来刑罚。
因此,喝酒后还是得悠着点儿好。 身边的事儿 现年20岁的被告人管某系安阳县某村的农民,2014年11月14日,他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同年12月22日,其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外出办事,中午时和几个朋友一块儿就餐,其间喝了几杯酒。饭局结束后,管某自认为自己已拿到驾照,喝的酒也不多,驾驶技术很熟练,就心存侥幸地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当日16时左右,当其驾车行驶至一交叉路口时,遇到公安民警临时检查,被告人管某被当场查获。经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血醇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2mg/100ml,属 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管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非常后悔,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结果 6月10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管某一审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理解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管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2mg/100ml,超过国家80mg/ 100ml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 醉酒驾驶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就如同“拿着武器上街杀人”,随时都会终结他人的生命。司机一定要养成良好的文明驾驶习惯,不管酒量大小,只要饮酒了,甭管多少都不要去开车,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驾驶 驾照
上一篇:今起车船税和交强险要一起交
下一篇:常州多处有汽车"趴窝"--保险已接报损数百个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