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汽车名义上的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不同时应该怎么赔偿?

一些情况下,如果实际拥有汽车所有权的人在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时把其他人作为登记该汽车的所有人或车主,便生出了汽车名义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不一致的现象。造成汽车名义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不一致的原因比较多,总结一下基本上分为两种类别:一种是基于亲朋好友、同事同学等关系的无偿借用,第二种是基于商业经营并收取一定费用的商业借用行为,比如我们通常所说的汽车挂靠经营。
造成第一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没有某一地方户籍的人不能拥有当地号牌的汽车,只好借用当地人的名称进行汽车注册登记。尽管这样的理由看起来有些牵强,并且作为汽车的名义所有人没有办法直接管理支配该汽车,也没有享受到该汽车的任何使用利益,但是作为汽车的名义所有人,完全有权利对是否借出自己的名称来注册登记汽车,并并且更加有义务对该汽车的使用进行管理。再者,这样的情况虽然很常见,但是万一遇上车险理赔,这种情况是比较棘手的。
这一责任是不言而喻的。随着现在有关政策的逐步放开,以这种理由予以借用可能将不再存在。更多特殊情况的了解,请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更多资讯,更多推荐。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汽车
上一篇:太平洋保险独家承保“台车入闽”车辆保险
下一篇:对车辆保险定损员有怎么样的要求?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