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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主状告保险公司竟然有“猫腻”

家住鄞州的王小姐近日遇到一件窝心事:去年,她公司的驾驶员开车被别人撞了,人没事,车子损伤惨重。这起事故经交警认定,对方司机周某负全责。但当王小姐找周某协商赔偿事宜时却遭拒,理由是保险公司不认可。去年4月,王小姐的驾驶员开车至海曙区关爱小区附近,与未按规定让行的周某车辆碰撞。交警认定周某负事故全责。
事后,王小姐花去车辆维修费、施救费等近1.2万元。车子修好后,王小姐联系周某,要求赔偿,遭到拒绝。周某说,他投保的保险公司认为这起事故是假案,不能赔。保险公司还“底气十足”地出具了一份由黑龙江锦融成司法鉴定中心所作的检验报告:两车损伤的痕迹不符,不可能是两车相撞造成。
王小姐顿时心生疑窦:两辆宁波牌照的车子,事故又发生在宁波,怎么会冒出一个黑龙江的鉴定中心?这家黑龙江的鉴定机构和保险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让王小姐难以理解的是,这家鉴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全凭几张在汽车维修点拍摄的照片。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鉴定书白纸黑字写着:鉴定日期为2010年8月23日。而事故是2011年4月份发生的。鉴定书难道也玩“穿越”,未卜先知?
日前,王小姐将周某及其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近1.2万元损失。她对这家由保险公司单方面选择的司法鉴定中心是否有资质鉴定,以及鉴定结论提出质疑。海曙法院审理后认为,交警关于周某全责的认定并无不当,而保险公司提出的碰撞痕迹不符的观点缺乏依据。对于黑龙江那家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法院不予认定,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王小姐的诉请。案子判决后,被告方不服并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维持了原判。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公司 保险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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