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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投保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因此,投保人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以及回答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时,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否则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至第四款的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末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务必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如实回答保险公司关于保险标的等有关情况的询问。如果投保人隐瞒事实,即使保险公司签发了保险单,一旦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拒绝赔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投保 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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